一带一路

跨越“赤道” 迈向拉美
来源:www.csfeco.com 作者:四川外联 2015-09-09更新  浏览3338次
                                                        ——专访驻厄瓜多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彭涛参赞
    国家主席习近平7月16日在巴西利亚会见厄瓜多尔总统科雷亚。习主席强调双方要保持高层交往,继续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科雷亚总统表示,厄方坚定致力于同中国发展密切的友好合作关系,欢迎中国公司投资。
  本刊记者:中国高层近年来密集出访拉美地区,中拉交往合作的政治基础牢固。请您介绍中厄两国经贸合作的总体情况?
  彭涛参赞:中厄两国自1980年建交以来,双边关系发展顺利。近几年来,两国政治上保持高层往来,经贸关系日益深化,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两国经贸合作可以说是双边关系的一个“重头戏”和“主引擎”。
  目前,厄瓜多尔是我国在拉美的第十大贸易伙伴,我国是厄瓜多尔全球第三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13年,中厄双边贸易额为37.4亿美元,同比增长5.4%。中国主要自厄进口原油、废铜、大虾、木材和废铝,对厄出口汽车零配件CKD、电子产品、不锈钢钻井管道等。
  两国在石油矿产、水电路桥、金融通讯、输变电网络等重点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总体情况可以用“中资企业增长快,承包工程数量多,融资拉动效果好,资源合作潜力大”四句话来概括。目前,在经商参处备案登记的中资企业迅速从3年前的25家增长到80家,我国对厄投资(含转投资)约32亿美元,对厄承诺融资合同额达78.2亿美元,上述投融资金额总计超过110亿美元,双边经贸合作正面临着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本刊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厄瓜多尔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情况。
  彭涛参赞:位于南美洲西北部的厄瓜多尔,赤道横穿国境北部,国名即为“赤道”之意。厄瓜多尔虽然经济规模较小,综合经济实力较弱,但却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丰富多样的环境资源。
   厄瓜多尔政府有意大规模开发石油、矿产等资源能源,大幅度改善基础设施,因此建设需求十分旺盛,市场潜力可观。从2010年起,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厄政府在水电、水利、石油勘探开发、通讯等领域推出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据厄工程承包署统计,2011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厄国内承包工程劳务合同签署额总计约75亿美元。目前在建的较大水电站项目8个,其中7个由中国企业承建。进入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企业主要来自中国、巴西、哥伦比亚、俄罗斯等国。
  今年以来,厄政府积极推动连接拉美四国电力输送系统的“拉美能源走廊”计划,从长远上确保厄电力供应和能源安全。未来几年,厄政府将着重发展道路、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修复、扩建和新建项目,为全面开展生产力改革计划做好准备。
  本刊记者:目前中国公司在厄瓜多尔开展承包工程情况?
  彭涛参赞:目前,厄瓜多尔是我国在拉美的第四大承包工程市场,中资企业在厄承包工程市场所占份额已达3/4。
  2010年以来,受经济危机和国家主权信用危机影响,欧美传统经济体纷纷退出厄市场,厄政府严重缺乏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迫切希望承包商带资融资参与公共项目建设,这客观上给中资企业的进入提供了机会。因此近几年来进入厄市场的中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增长速度堪称拉美之首。
  截止到2014年8月,在驻厄经商参处备案登记的80家中资企业中,具备国际承包工程资质的有30家。目前,中资企业在厄承包工程在建项目24个,合同额总计超过55亿美元,约占厄全部承包工程市场份额的75%。在厄开展承包工程业务的中资企业包括中水电、中水对外、葛洲坝、中工国际、哈尔滨电气工程、中国电力工程等。
  我企业在厄进行市场开拓多数采用中国政府的融资方式获得项目。例如:中国水电承建的科卡科多辛克雷(CCS)水电站项目、葛洲坝集团承建的索普拉多拉水电站项目使用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买方信贷,中工国际、中电子公司承建的综合安全监控指挥中心ECU911项目使用了国家开发银行的商业贷款,中水对外公司承建的TOACHI-PLATON水电站使用了中国银行的商业贷款等。   
  本刊记者:我国企业参与厄瓜多尔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应当注意的问题?贵处对我国企业有哪些规避风险的建议?
  彭涛参赞:随着中厄两国经贸合作从初期打开局面阶段步入了中期发展阶段,我们应该看到,在厄开展经贸合作业务机遇与挑战并存。与发达国家相比,厄投资经营环境稳定性较差,司法保障体系不够健全,长期投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国有化风险。同时,厄内阁变动相对频繁,政府办事效率有待提高。2013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国别投资环境排名》,厄在“设立企业便利化程度”一项中位居全球第138位,排名垫底。具体来说,参与厄有关领域投资和建设有可能遇到的问题有:
  第一,政策法律多变。厄经济政策和投资环境稳定性较差,税务政策变动较频繁,税收负担较重,投资者总体上缺乏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存在国有化等政治风险。
  第二,司法保障缺乏。中厄两国1994年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已被厄单方面宣布中止,难以为在厄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提供切实保障。此外,厄政府行政干预司法现象在行政诉讼中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第三,融资渠道单一。由于厄国家信用等级不理想,厄旺盛的基础设施需求与有限的融资途径之间存在着相当程度上的矛盾,厄基础设施领域融资对华依赖程度较高。厄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邀请我企业参与其投资与建设时,有时候会出现项目未获得中央政府批准或厄财政部不予列项许可的情况,导致项目无法落实融资。
  第四,环保要求严苛。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国内环保势力强大,提高了外国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第五,社区劳工复杂。项目所在的厄社区经常向投资或承建的中资公司要援助、要就业、要分包等,若要求未得到满足,往往以围堵等方式阻碍项目进行。此外,厄《劳工法》规定,在厄雇用当地劳务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的80%,外籍劳工不得超过总数的20%。
  第六,合同落实障碍。2013年以来,中资企业多个承包工程项目进入攻坚期,由于厄有关主管部门或业主协调效率不高,项目常常面临着征地拆迁难、工期协商难、审批许可慢等一系列问题。
  第七,安全风险较高。目前中资企业在厄开展的合作项目涉及区域广,面临一系列复杂问题,包括税收争议、社区福利、劳工待遇、环保抵制、分包商资质、自然灾害、爆炸物安全等,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当地居民和政府部门的连锁反应,甚至引发不必要的冲突和上访。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或规避风险,我处对有意进入厄市场的中资企业提出以下四条建议:
  第一,充分调研不盲动。进入厄国市场前,必须充分做好厄税务、劳工、环保、投资、外贸政策等法律法规的调研工作,争取及时掌握当地项目的具体信息和动态,特别注意要客观、全面地预测和评估各项潜在困难和风险,务必避免冲动型投资或竞标。
  第二,选好合伙少绕弯。选择一个正规、负责、有实力的当地合作伙伴,将对我企业开展业务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建议选择人脉广泛且社会信誉较好的代理或合作伙伴,这将大大有利于项目的前期跟踪和后期沟通与协调。
  第三,积极投保降风险。建议企业积极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机构的信保产品,虽然增加一定成本,但可显著降低风险指数。
  第四,及时沟通更主动。建议企业在项目跟踪和开展前后均与使馆经商参处、中资企业协会等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既可以全面掌握动态信息、及时获得驻厄中资企业安全联席机制的保护,又可以多渠道听取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
  本刊记者:中资企业在厄瓜多尔市场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什么问题?企业应该如何补足?
  彭涛参赞:中资企业不仅要“走出去”,更要“走得稳、走得远、走得好”。从实践中看,中资企业在厄投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重“上”不重“下”。大部分中资企业普遍重视做掌握实权的执政党高层、政府机构现职领导和业主一把手的工作,而比较忽视国会、反对党、前任领导人、普通民众或业主执行层等暂时或相对弱势团体的有关诉求。这种态度无意中把相对弱势团体推向了对立面,一旦形势有所变化,可能使项目本身、企业乃至国家利益受损。
  第二,重“前”不重“后”。多数中资企业投入精力最多最集中的阶段是项目跟踪和签约前期。一旦成功签约后,有些企业对项目组织协调、安全管理落实、工程规范养成等重要事项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够,导致在合同执行阶段与业主监理的矛盾不断扩大,丧失了前期的信任基础。
  第三,重“近”不重“远”。一些中资企业往往看重眼前利润,总希望尽可能压低分包商价格,减少对附近社区、学校等机构的投入。有时因为压低分包商价格导致工程质量差需要返工,或对社区合理诉求不予理会,导致当地居民爆发抗议围堵,最终反而增加了实际成本,影响了中国品牌的长远形象。
  第四,重“干”不重“说”。大部分中资企业缺乏与媒体主动沟通、良性互动的经验与能力。遇到好事宣传不够,遇到危机应对不当。如果平时没有媒体资源积累,在关键时刻媒体就很有可能会起到负面放大作用。
  第五,重“斗”不重“合”。部分中资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仍存在同质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现象。
  从某种程度上说,上述问题是现阶段中资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痼疾的缩影,如何从根本上进行修正或有效调整,是一个需要从制度层面深入探讨、从实践层面不断摸索的课题。在此,我们愿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和建议:
  第一,做人的工作要点面结合。中资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与厄国相关阶层、团体的交友、联络和交涉工作。既要有重点工作对象,也要对其他层面的诉求以诚相待、适时回应。
  第二,做事的态度要前后一致。企业应当做到签约前后态度一致,因为只有良好的项目执行才能带来更好的市场开发,才能在企业和业主之间建立起信任的基础,并从根本上建设和维护企业的信誉。
  第三,谋利的思维要远近兼顾。企业应当有正确的谋利思维,只有通过与当地合作方共同建设“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才能实现自身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应当学会共同分享和做大利益蛋糕,学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学会积极回应附近社区学校的合理诉求,学会充分尊重并适当投入当地民俗庆祝活动。
  第四,宣传策略要边走边说。中资企业平时应当有意识与媒体多交朋友、交好朋友,应当学会用鲜活生动的例子和当地人的嘴巴,来宣传企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宣传项目对厄增加就业、增加税收、提高行业竞争力、改善社区环境、提升民众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争取媒体客观的正面报道和有利的工作局面。
  第五,“走出去”要同舟共济。对于突破底线不择手段的恶性竞争行为,经商参处将积极配合承包商会、机电商会等行业组织,通过点名通报和信用黑名单等制度进行约束和引导。事实上,越是懂得在出海的时候联合协同作战的企业,越是能更快地适应国际市场,从而真正站得稳,走得远。
面对新形势,中国企业唯有从管理理念、科技进步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入手,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直面国际市场的残酷竞争并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不断超越,才能在拉美市场中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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